西安市人民政府關于促進民營經濟加快發展的若干意見(二)
2017-07-26 來自: 西安市人民政府網 瀏覽次數:904
(七)鼓勵支持科技型民營企業加快發展。鼓勵民營企業依托高校建立深度融合的新型研發中心。鼓勵民營研發中心科技成果在市內優先轉化,對成功實現轉化的重大科技成果,根據投入規模和效益,給予成果吸納方最高不超過200萬元的補助。對民營企業自主研發生產并投向市場的省內首臺套產品,按其銷價的5%、最高不超過50萬元給予獎勵。建立科技型企業成長培育庫,支持科技型民營企業對接中省重大科技戰略部署,突破關鍵核心和產業化技術,占領發展制高點。大力培育一批“瞪羚企業”,對新認定的“瞪羚企業”可以采取無償資助、優先股低息貸款等多種扶持方式促進快速成長。在小微企業創業創新基地城市示范期內,對初次通過西安市或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科技型民營企業,分別給予5萬元、10萬元研發補貼。支持科技型企業申報技術創新示范企業、技術中心、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等創新平臺以及相關項目資金。(市科技局、市工信委、市財政局等負責) (八)鼓勵支持民營企業積極參與開放型經濟發展。引導民營企業積極參與陜西自貿區建設發展。支持我市優勢民營企業實施境外并購,建立研發營銷基地,開展國際產能合作,組團到“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和地區創辦企業、興辦產業園區。支持民營企業利用自有品牌、自主知識產權和自主營銷網絡開拓國際市場,加快培育跨國企業和國際知名品牌。鼓勵我市民營企業與國內外知名民營企業合作發展,積極引進國內外企業家、戰略投資者以及技術和管理人才來西安投資興業。對中國民企500強在西安建立總部或區域性分支機構的,納入我市總部經濟政策支持范圍。(市商務局、市發改委、市財政局、市質監局等負責) (九)鼓勵支持民營企業發展新經濟和現代服務業。鼓勵民營企業用高新技術和先進適用技術改造提升傳統產業,重點支持工業互聯網、數字化、虛擬化、網絡化、智能化等新技術新產品的開發,支持網絡眾包、異地協同設計、規模化個性化定制、精準供應鏈管理等新業態發展,支持總集成總承包、集成式智能創新、電子商務等新模式的推廣,幫助民營企業打造競爭新優勢。支持傳統行業民營企業提升發展層次、加快轉型升級,發展研發、咨詢、設計、物流、城市共同配送等現代服務業,發展社區服務、便民商業、文化創意、健康養老等生活服務業。對民營非營利性醫療養老機構,免征土地復墾費、土地閑置費、耕地開墾費、不動產登記費、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設費等5項行政事業性收費;對民營營利性醫療機構,減半征收上述收費項目;屬于小微企業的,按照對小微企業免征行政事業性收費的有關規定執行。(市發改委、市科技局、市工信委、市財政局、市商務局、市物價局等負責) 三、解決融資難題,著力降低民營企業成本 (十)加大信貸支持力度。支持銀行業金融機構貫徹落實銀監會關于支持小微企業“三個不低于”(小微企業貸款增速不低于各項貸款平均增速、小微企業貸款戶數不低于上年同期戶數、小微企業申貸獲得率不低于上年同期水平)的相關政策,有效提高小微企業的貸款增量。支持符合條件的商業銀行依法開展投貸聯動試點,加大對科創企業的支持力度。推進銀行業金融機構進一步下放小微企業信貸審批權,加強小微企業專營機構建設,增設扎根基層、服務小微的社區支行、小微支行,提高小微企業金融服務的批量化、規模化、標準化水平。支持縣域法人金融機構貫徹落實關于鼓勵縣域法人金融機構將新增存款主要用于當地貸款的政策要求,大力支持“三農”經濟和小微民營企業發展。支持符合條件的法人機構發行“三農”專項金融債、小微企業金融債券等,拓寬融資渠道。研究具體政策,鼓勵國有企業將用于理財產品的資金以委托貸款或直接參股擔保公司的方式支持民營企業發展。充分發揮人民銀行動產融資登記公示系統和應收賬款融資平臺系統作用,有針對性地解決為大企業配套的上下游中小企業的融資問題。(人民銀行西安分行營管部、市財政局、市金融辦、市國資委等負責) (十一)積極創新金融產品。金融機構要結合民營企業發展需求,加快開發新的金融產品和服務項目,積極推廣“稅銀通”、創業貸、投聯貸等做法,推廣應收賬款質押貸款、倉單質押貸款、保理業務、出口退稅賬戶托管貸款、法人代表個人財產擔保貸款、聯保協議貸款、質押、保證貸款、公司擔保職工自然人貸款等金融產品。適當提高土地、房產、林權、知識產權等抵押率,擴大信貸投放。嚴禁金融機構通過“以貸轉存”“存貸掛鉤”等方式變相提高貸款利率,防止抽貸、壓貸和斷貸。建立企業轉貸應急機制,對有訂單、有效益但短期資金緊張的企業,采取收回再貸、續貸展期、資產置換等方式予以支持。大力發展以企業互助基金為風險緩釋手段的信貸產品;探索建立適合民營經濟特點的授信審批、信用評級、客戶準入和利率定價制度。(人民銀行西安分行營管部、市金融辦、市財政局等負責) (十二)支持民營企業擴大直接融資。鼓勵民營企業利用多層次資本市場上市、掛牌及債券發行等方式融資,對企業通過境內證券市場開展再融資的,按其融資額的0.2%給予獎勵,最高獎勵不超過100萬元;對在境內證券市場擬上市企業按照上市進度分階段給予獎勵,主板和中小板不超過280萬元,創業板不超過180萬元;對在全國股轉系統掛牌的企業,分階段給予獎勵50萬元;對成功推薦企業在全國股轉系統掛牌的主辦券商,給予每家10萬元費用補貼;對在西安股權托管交易中心掛牌的企業給予一次性30萬元獎勵,并按照融資的一定比例給予不超過20萬元的獎勵。對民營工業企業通過發行債券、票據等方式融資,單戶企業發債規模年度累計在5000萬元以上,集合企業發債規模年度累計在2億元以上,按融資額的2‰給予獎勵,最高不超過100萬元。(市金融辦、市發改委、市財政局、人民銀行西安分行營管部等負責) (十三)建立完善融資擔保體系。進一步加強擔保體系建設,提高擔保機構、再擔保機構對民營企業的擔保能力,推動“助保貸”和“工業園區貸”的發展。通過資本金注入、風險補償、業務補助等形式,支持融資擔保機構和再擔保機構發展。(市金融辦、市財政局、市工信委等負責) (十四)切實降低企業制度性成本。落實中、省降成本各項規定,著力降低行政審批成本、涉企收費,降低社會保險費率、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降低企業用地、用電、用氣、用熱等成本,降低交通運輸收費和物流成本。對有特殊困難而不能按期繳納稅款且符合稅法規定條件的民營企業,經稅務機關批準可以延期繳納稅款,最長不得超過3個月。對民營企業發生的符合規定的公益性捐贈支出,在年度利潤總額12%以內部分,準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民營企業繳納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 確有困難且符合稅法規定條件的,可依法給予減免。民營企業為生產經營活動依法舉借資金所發生的利息支出及相關費用,準予在企業所得稅前按有關規定扣除。企業獲得的財政扶持資金,符合稅法規定的可作為不征稅收入,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從收入總額中減除。創業投資企業采取股權投資方式投資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術企業2年以上的,在持有股權滿2年的當年,可以按照其投資額的70%抵扣該創業投資企業的應納稅所得額。(市國稅局、市地稅局、市財政局、市發改委、市工商局、市物價局、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等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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